2012/5/1 16:28
農副產品監管存在執行難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天,食品安全是每個老百姓關心的問題。不斷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已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自2004年起,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由5個部門對4個環節進行層層監管,確保食品安全。
按照《決定》,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檢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將現由衛生部門承擔的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管職責劃歸質檢部門;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
與工業產品不同,農副產品的生產流通具有其一定的特點。“地域分散,涉及的種養殖戶眾多,流通的渠道各異,這些無形中加大了監管的難度。”在鄭州市農產品質量檢測流通中心,孟中生主任說,作為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最初環節的部門,就現實來看實際的監管操作難度不少。
孟中生主任說,在實際工作中反復多次的抽檢,是他們堵住農副產品安全漏洞的最常用的手段。從檢測中心定期集中抽測,到各農貿市場設立質檢員,“兩級三層”嚴格把關,“但只能說是保證盡量不漏檢。”面對數目繁多的農副產品,檢測中心的人力、物力根本無法做到萬無一失。
監管標準和依據嚴重缺失
農副產品涉及的品種繁多,國家根本無法從食品衛生法的角度,就每一種食品的檢測標準出臺詳盡的檢測數據。按李新慶副所長的說法,一套實用的檢測標準的出臺,從實驗階段到全面推行,所花費的人力、財力動輒數百萬,時間往往長達數年。“而且這其中還不時有新的農產品種類的出現。”
檢測依據的缺失,往往會造成執法的難度,有時甚至有些荒誕。比如數年前全國曾廣泛流傳,在白酒中滴入適量劇毒農藥“敵敵畏”,有讓酒產生酷似茅臺酒的香氣。
“如果白酒銷售商出售此類白酒,我們也可能不好查處。”一名從事食品監督工作的工作人員說,國家的酒類檢測標準中,并沒有關于“敵敵畏”標準的這一指標。如沒有人喝此酒后中毒,他們就無法查處。或者,只有“敵敵畏”在白酒中所占比例超過一定標,然后按照“摻假”來進行查處。
去年開始,鄭州市的豬肉市場開始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這與媒體的報道不無關系。”鄭州市衛生監督所李新慶副所長認為,“泔水豬”的多次報道,最終引起相關部門關注,隨后出臺了一整套生豬檢測標準。
檢測標準的滯后性,導致了農副產品監管的難度。就目前市場情況來看,豬、雞等近年來常出現安全事件,而備受媒體關注的禽畜產品,往往都有一套嚴格的檢測標準。但對與其他農產品,卻缺乏監管的標準和依據。
鄭州將實施水產品準入制度
7月15日,在鄭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接待日上,鄭州市農業局副局長楊虎臣透露,從10月1日起,魚蝦類水產品也將像蔬菜、豬肉一樣,須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魚、蝦、海參等水產品不管是鮮活的還是冷凍的,上市前都必須先檢測。”
檢測的重點包括有毒漁藥殘留(像孔雀石綠等)、汞鉛鉀等重金屬、激素以及生物毒素(包括氯霉素、甲醛、滴滴涕、六六六等)。檢測合格的要標明供貨單位、產品名稱、進貨日期、產品種類等關鍵信息,若出現問題,直接追溯到具體供貨者,對于不合格的,就地銷毀。
但具體的標準,楊虎臣副局長稱正在醞釀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