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42
韓國:23日制定牛肉公告修訂案
韓國政府將于23日在中央大樓召開相關部門長官會議,制定牛肉進口衛生條件公告修訂案,之后由農林水產食品部長官鄭云天委托行政安全部,在官報刊登公告修訂案。
修訂案將反映補充磋商結果,包括“按照質量體系評定(QSA)制度,退回沒有獲得30個月以下認證的牛肉”和“頭蓋骨、大腦、眼睛及骨髓等部位將退回”等內容。
該負責人還表示:“進行委托公告后,行政安全部自委托當日到實際在官報發表公告將需要兩天時間。由此判斷,牛肉進口衛生條件將從25日或26日起生效。”
韓國暫不進口30個月以上牛肉
在韓國國民恢復對美國牛肉的信任之前,“育齡超過30個月”的美國牛肉將禁止進口國內。為了保證育齡不足30個月的美國牛肉出口韓國,美國農業部將運營質量體系評定(QSA)制度,未獲得該認證的美國牛肉將全部被退回。
農林水產食品部長官鄭云天和通商交涉本部長金宗塤21日在首爾鐘路區政府大樓召開記者會,公布了韓美貿易部長自13日起圍繞牛肉問題開展的磋商結果和以磋商結果為框架達成的協議內容。
QSA是由美國肉類出口企業自發制定向韓國出口“30個月以下”牛肉的基準,并推出相應的生產計劃,美國政府則以評估和監督這一過程的形式間接介入的制度。
按照上述協議,向韓國出口牛肉的美國出口企業必須在出口衛生證明中注明“在按照美國農業部的韓國QSA制度獲得認證的加工廠生產”。
沒有上述證明,或證明中沒有相應內容的美國牛肉,將被全部退回。此外,QSA制度并無期限,在韓國消費者對美國牛肉的安全性恢復信任之前,QSA制度就會一直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