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42
近日,法國對食品包裝(包括進口包裝食品)的文字說明出臺了最新的嚴格規定。
該規定除要求食品包裝上須標明食品的商業名稱外,還應標明其法律名稱。生產廠家不得以任何吸引人的假名稱來干擾和欺騙消費者。如花生類食品,企業可以使用吸引消費者的商業名字“長生果”、“多味豆”等,但必須明確標明其法律名稱是“花生”。新規定還規定,包裝盒的體積必須與食品本身的體積大體相一致,不得用超出食品本身體積過多的盒子包裝。此外,經銷商在標注商品價格時,必須標明每千克的價格。
法國是歐盟農業大國,農業產量約占歐盟總產量的1/3,故而有完整的食品包裝安全監控系統。
法國的包裝安全標識采用紅色標簽LR,它是法國產品質量安全的保證。只有經過集中申請、嚴格審查并在合格之后,才能獲得紅色標簽。這對于防止禽病的發生和流傳,更具有特別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