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23
國家藥監局日前公布《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這份只有4頁的意見稿分量在于嘗試在《食品安全法》框架下,向餐館中形形色色不實的“現榨”玉米汁、橙汁等開炮,以后餐館在飲料中放添加劑裝作現榨最重可被吊銷許可證。
記者昨日在市場上發現,“玉米香精”、“甜橙味”等調味劑是可以流通的,被別有用心的人士在餐桌上起用已是“潛規則”。
記者首先暗訪白云區一家香精商戶,打聽其拳頭產品“玉米香精”的行情。老板說,他出售的香精有甜玉米、爆玉米兩種,分別能模擬出甜甜的玉米香和濃烈的爆米花香味,包裝規格是一個紙箱有4盒,每盒5公斤。
添加香精扮“現榨”
“它們是沒色的,不會喝完舌頭變黃。”老板向記者保證,很多飲料廠也是他們的客戶,一訂就是幾十公斤。在用量上,一般稀釋到低至1/1000~2/1000也能香氣撲鼻。
他強調:“現榨的量就那么一點點,這款產品一滴兩滴就可以了。”據其介紹,餐館更喜歡采購是像奶精一類的玉米味、甜橙味、混入植脂末的調味劑,因用量更容易把握,售價每公斤低至60~70元,在羅沖圍東旺市場就能輕易買到。
那么玉米汁的濃稠又怎么搗弄出來呢?這位老板提示,可以加入另一種添加劑黃原膠。記者翻查資料顯示,它是各種天然增稠劑中黏性最高而且穩定,如果和別的粉末原料按1:10或更低的比例拌和,就能形成均勻的黏性溶液。
不準加濃縮汁添加劑
針對餐飲業現榨飲料這種混亂狀況,國家藥監局揮出重拳,計劃出臺專門的管理規章。據意見稿,餐飲服務提供者制作、銷售現榨飲料,都要遵守這一辦法。按照定義,現榨飲料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及谷類、豆類等雜糧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條件下,現場制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
本報發現,意見稿最有震懾力的是明文規定,采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不得聲稱為現榨飲料,也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如果違反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進行查處,該法規定將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0000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5000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0000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消費指引
特別甜特別濃得當心
對于藥監局的新規,中山大學營養學系教授蔣卓勤表示歡迎。他對本報說,從營養角度看,現榨的水果原汁含量高,而調配的是幾乎沒有營養,還會增加人體解毒負擔。
此外,蔣卓勤指餐飲業自行冒充現榨,還存在安全問題。“食用香精要在符合法規的要求后方可使用,有一個量的范圍。超市果汁有管理部門抽查,餐館放多少量無法控制,而且消費者都是一次性喝完,很難取證。”
一般消費者怎么分辨呢?蔣卓勤說,雖然難度較大,但是調配的和現榨的在口感和顏色上有差別。“如果特別甜和酸,顏色很重、特別濃稠的就要當心了。”此外,取一點倒在衛生紙上,觀察到有一層色素的,也是被做了手腳的“果汁”。
